违章查询 办事指南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怎么填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怎么填

发布时间:2016-07-23

办事条件
(一)年龄在60 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二)在当年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可提前30日办理),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不具有记满12分以及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
(二)市卫生局确认的区(县)级以上医院,或者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下属的健康检查站,或者驻沪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